—— 讀王躍文《家山》

作者:王躍文 出版社:人民文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:2022年12月
彭欽霞
桃香是《家山》中一個愚昧固執的鄉婦形象,書中開頭就描寫她能言善辯,擅長四六句,村里遇到官司無人敢上公堂,她挺身而出,公堂上不卑不亢、從容論辯、贏得官司,被鄉人稱譽為鄉約老爺,年輕女人被命名男性尊稱是一個極大的榮耀。一個潑辣精明、擔當敢為的女性形象躍然紙上。
然而,桃香并沒有跳出時代的局限。她本人雖然因為天性沒有纏足,但封建的觀念依然根植骨髓,反而殘忍地強迫自己的女兒纏足。女兒多次反抗、鄉人多次勸說都無果,在纏放之間造成女兒跛腳,女兒最終遁入空門,釀成一個家庭無法挽回的悲劇。應該說,潑辣精明、擔當敢為與無知愚昧、固執野蠻絕非毫無關系,這可能是人物性格在不同情景下的顯現,作者王躍文精準把握了內在聯系,使得人物塑造脫離了表面化,既貼切鮮活又立體豐滿,讓人過目不忘。
《詩經·小雅·斯干》中記載:“乃生男子,載寢之床。載衣之裳,載弄之璋。其泣喤喤,朱芾斯皇,室家君王。乃生女子,載寢之地。載衣之裼,載弄之瓦。”女子一出生地位就低于男性,出生之后,被養在深閨之中,不能輕易出去示人,并被剝奪了學習文化知識的權利,只進行一些家務女紅教育。整個社會,女性教育只趨向一個目標,即使她們取悅于人。同時,重視她們的道德教育,尤其是封建宗法思想和倫理道德觀念,這種教育的結果是給女性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鎖,使得她們的女性自我意識泯滅,甘愿成為男子的附庸。這也是傳統視域下《家山》中普遍存在的現象。
桃香是沙灣為數不多有大腳的女性,一個進過祠堂、打過官司,被奉為“鄉約老爺”的女性,為什么最后也會成為父權制的狂熱支持者,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這并非是作者為了達到某種效果而刻意去刻畫,而是人物性格在不同情景下的顯現,理解這一點,也就能理解桃香這一人物形象的合理性。
桃香作為女性敢進入祠堂,敢去打官司,這種女性話語權產生有其內在的因素,即傳統結構的現代性,但是這種現代性的產生是被動的,我們可以將桃香理解成一個從始至終都傳統封建的女性,在四跛子失手把親外甥德志砍死后,沙灣沒有人愿意去縣衙門打官司,桃香就決定自己去縣衙講理。桃香說:“我打包票,硬要把官司打贏!不打贏官司,我等著四跛子去填命不成?我不想三十歲就守寡哩!”從這里不難看出其思想還有著封建父權的思想,男人死了,自己就沒活路了,沒辦法了。
纏腳是父權制下最畸形的對女性生理、心理極度摧殘的產物,它使女性被完全被束縛,成為男性的附庸。而大腳并沒有解放她,反而成為了她心中永遠的痛。“打勝官司回來的桃香當楊高講起纏腳時,桃香聽了臉紅得發燒,她嫌自己的大腳太丑。上回在祠堂卿叔望她幾眼,必定是望見她的大腳了。”桃香沒有跳出時代的局限,她本人雖然因為天性沒有纏足,但封建的觀念根植骨髓,這使得她把這些都施加在自己的女兒身上,她成為女兒纏足的狂熱支持者,也即為父權制的狂熱支持者:她自己是雙大腳,就要給女兒包尖尖腳。她給女兒取名作月桂,女兒人很犟,娘夜里包她白日放,娘上半日包她下半日放。娘兒倆斗法斗幾個月了。村里人都講纏足官廳已經不管了,可她依然堅持大腳女兒嫁不出去的觀點。
而在童養媳進家后,這種異化的表現到達了極致,桃香還在齊天界做女時,來芳只有三四歲,嘴巴最肯喊人。桃香好喜歡這個侄女,摘了山上的炸瓜、楊梅、板栗等都拿去逗來芳。如今來芳成了童養媳,桃香就不再是往日的姑姑。來芳清早起床,桃香嫌她晚了,講:“日頭還沒曬屁股,你就起床了?”甚至連實在的“父親”都無法動搖這個已經徹底被父權異化的女性……從這里,桃香甚至不再是宗法制和父權制的幫兇,而是作為主謀存在,她已經徹徹底底淪為父權制的產物,這也是桃香這個人物可悲的地方——無法沖破傳統觀念的束縛和枷鎖,同時這也使得人物塑造更加合理貼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