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西網7月22日訊(全媒體記者 李再興)日前,省應急管理廳公布了2024年4月和5月“打非治違”典型案例14個。其中,湘西州2個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案例入選,涉案人員均受到處罰。
根據鳳凰縣人民檢察院移交線索,今年4月9日,該縣應急管理局對滕某平、楊某弟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(硫化汞)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。經查,此二人未取得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》,從2022年4月起,以每年3萬元價格租用鳳凰縣茶田鎮某村一山坳廢棄廠房,先后從貴州省銅仁市某礦業公司和懷化市一金姓私人手中購買價值49.5萬元水銀和硫黃各1噸,雇用4名工人,搭建16口土灶煉制硫化汞。案發時已煉制硫化汞1010千克,并分別銷往四川、安徽等地區,銷售收入31.76萬元。滕某平、楊某弟非法生產硫化汞的行為,違反了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。依據相關規定,4月30日,該縣應急管理局對滕某平、楊某弟作出責令停止非法生產,沒收違法所得31.76萬元,處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接群眾舉報,今年1月5日,花垣縣應急管理局對花垣鎮花橋村一閑置廠房進行安全檢查,發現有3人正在進行生產作業,現場存放用作火鍋燃料的綠色包裝固體酒精蠟塊5450件、紅色包裝固體酒精蠟塊4893件、片狀氫氧化鈉37包、硬脂酸68包、酒精半罐、成品固體酒精591瓶。經檢測機構檢測,固體酒精蠟塊主要成分為甲醇和乙醇,屬危險化學品的有機易燃固體。經查,王某勇未取得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》,自2022年6月以來,以每年2.5萬元租用花垣縣花垣鎮花橋村一閑置廠房,購買甲醇、乙醇、硬脂酸、氫氧化鈉等作為原料,雇傭3名工人,生產固體酒精蠟塊。至查獲之日,已非法獲利5.0715萬元。王某勇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的行為,違反了《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》第二條的規定。依據相關規定,5月31日,該縣應急管理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生產,沒收違法所得5.0715萬元,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;同時,給予舉報人1萬元獎勵。
